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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申请指南
一、 申请条件
本辖区户籍失业人员、“双缴双保”人员,土地征用人员、特困职工、破产下岗人员,个人自愿,向社会事业所提出书面申请,每月10日前为申请截至日。
二、 办理程序
1. 到窗口领取、填写《嘉兴市再就业优惠证申请表》(一式三分);
2.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居(村)委会就业证明;
(2)身份证(复印件1张)、一寸照片4张;
(3)失业证、双缴双保就业证、低保证、特困职工优惠证、征地人员手册、下岗协议、下岗证等原件。
3. 社会事业所收到申请后到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,符合条件张榜公示3天。
4. 公示期满后,签署意见上报区劳动保障局审核。
5. 由区劳动保障局审核后上报市劳动保障局。
6. 由市劳动保障局审批、签发《优惠证》。
7. 社会事业所收回申请人原《失业证》等身份证明,发给《优惠证》。
三、 办理时限
材料齐全,自受理之日起,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,并上报区劳动保障局。
本项服务不收取费用。 |